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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三厂“四个规范”打造“阳光党务”
2011-09-28 11:08     (点击: )

一五三厂“四个规范”打造“阳光党务”

为了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企业党内事务,充分行使权力,今年以来,一五三厂党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实施“阳光党务”工程,通过四项规范,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工作透明度。一是规范公开主体。该厂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提升形象的有效载体,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一五三厂“党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细则》,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方法、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的责任人和监督办法,为深入开展党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编发了党务公开目录,将班子建设、民主决策、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8个项目细化分解成36个小项目,对每个项目公开的时间、流程及责任人作了具体明确,公开事项全部建立资料档案,及时整理归档。三是规范公开载体。注重用好宣教载体,通过会议传达学习文件、采取设置公开栏、广播站等形式,重点公开年度各项工作部署、领导干部责任范围、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事项,使广大党员和职工能及时了解厂党委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厂纪委还设置了党务公开意见箱、固定电话,聘请了党务公开监督员6名。 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四是规范公开机制。建立了党务公开审议、备案、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等制度,由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定期走访、督促落实,搞好党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明确了厂党委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厂属各支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出现违规情况,严格追究责任。通过不断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加强了对厂党委工作的党内外监督,促进了该厂科学、有序、快速发展。(郭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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