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党委及直属党总支:
为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总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构建适合铜煤特点的惩防体系奠定基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党政决定对所属各单位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河 宋志刚
副组长:刘启科 徐 捷
成 员:纪 委、监察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部、审计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矿区工会的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
检查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2年10月2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各单位自查、总结阶段;
11月5日至20日,为检查考核阶段;
11月20日至30日,为总结评定阶段。
考核的具体时间由检查组联系安排。
三、考核办法及内容
考核采取听、看、查、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民主测评、定量打分、定性分析等办法,实行百分制考评。听: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报;看:看现场,实地了解掌握情况;查: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情况的各类资料;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职工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测评。
四、考核要求
1. 各单位党政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好这次考核,按时完成单位自查,总结和报告工作。要充分做好自查和资料整理工作,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做到有做法、有依据。要形成规范的党政领导班子自查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所涉及的内容要有据可查,在检查时向检查考核组作出详实的汇报。
2.召开座谈会和民主测评,应组织15至30人(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技术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和测评。
3、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工作的听、看和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占40%;查资料占60%,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创新、有成熟做法,受到上级奖励的,酌情增加3-5分。
4.各单位在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或设想,在考核时进行汇报。
5.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要认真总结,就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12月10日前,以本单位党政正式文件报送公司党政和公司纪委、监察室。
附件: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2.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