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作风管理,杜绝“庸、散、懒、浮”现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公司“十五条禁令”和特别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近日,柴家沟矿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对干部工作纪律进行严格规定。
《规定》除公司“十五条禁令”规定的领导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部署、请销假、跟班带班、婚丧嫁娶等内容外,还要求要严格执行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涉及的内容,必须由公司党政联席会或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三公费用支出、成本管控、招投标情况(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原煤销售状况等重大事宜必须在公司党政联席会定期(每月)通报,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确保管理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或公休日,除了值班车辆外,其余公车一律由综合管理部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同时,该矿纪委成立了专门监督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单位(部门),直接到单位(部门)、直接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将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