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效能,日前,王石凹矿出台了《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对考核范围、内容、标准、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矿所属各单位,涉及人、财、事、物等管理岗位和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学习、资料整理、廉洁风险防控各阶段的措施落实、自查自纠和问题改正情况等;个人考核内容包括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自查自纠和问题改正、总结修正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措施和落实等情况。
同时,《考核办法》还详细设定了考核评价指标,对每一项考核内容确定了相应分值,并对考核评价的结果运用作出了具体规定。依据规定,考核将按照百分制计算,分各单位(科室)每月自行考核和矿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不能参评年度先进评选,“不合格”的由领导小组在全矿范围内通报,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单位将追究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单位领导责任,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个人年终考评结果将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