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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矿业公司关于开展“抓源头、重预防、强基础、治根本”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3-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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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矿业发〔2013〕101号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抓源头、重预防、强基础、

治根本”活动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抓好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突出事故预防重点,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安全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决定二季度开展“抓源头、重预防、强基础、治根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安全生产实现“四零”目标。

(二)所有单位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

(三)杜绝瓦斯、煤尘、火灾、水害等事故。

(四)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涉险责任事故。

(五)安全基础管理经考核达到一级。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经考核达到规划等级。

二、活动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人员素质教育培训。认真传达学习公司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加强各矿安全培训中心建设,强化培训机构、师资力量、设备设施、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达标建设,按时选派“三项岗位”人员参加集中办班培训,同时各培训中心加强全员的培训力度,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与贯彻落实《七项规定》相结合,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相结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深入落实《七项规定》。各矿要把宣传贯彻落实《七项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矿级领导熟背、安全管理人员熟记、广大职工熟知。各矿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认真落实煤矿安全攻坚克难“七条举措”,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检查,逐条细化、量化,制定针对性落实措施,明确落实责任人,确保矿井生产的各个环节安全可靠。

(三)加强通风和瓦斯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2〕9号)精神,坚持把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突出源头治理,做好超前防范工作,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做到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保持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良好、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持续实现抽采达标和“掘、抽、采”平衡。优化瓦斯抽采系统,不断改进封孔工艺,提高瓦斯抽采效果。

(四)加强防火工作。要严格落实以黄泥灌浆、注氮、注三相泡沫、汽雾阻化为主的综合防火措施。采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严格按标准及时永久封闭,不断完善束管监测系统,保证灵敏可靠,确保对采空区、高位抽采巷、高位抽采钻孔等位置进行实时、连续监测。切实做好采空区密闭墙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坚持开展煤层注水工作,杜绝火患,有效防范火灾事故。

(五)加强防治水工作。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按公司要求,设置专职地质副总工程师,配足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收集、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健全各种水文地质图纸、台帐,为防治水基础工作提供依据。各矿要完善矿井主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满足矿井排水要求,主水仓要定期清淤,保证水沟畅通无淤积。加强对井田周边小煤矿开采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与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处理。

(六)加强机电运输工作。要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严禁电器设备失爆,严禁在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风筒、胶带,井下不得使用无煤安标志的机电设备。不断加大运输督导力度,认真执行小绞车“五人联签+智能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轨道运输安全。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要齐全可靠,加强人员提升安全管理,严禁超载和保护装置不全的设备运行。

(七)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微观的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全面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煤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示范企业(矿)考核评比办法》,各矿要进一步完善“六种行为”、“五项基础工作”和“四项技术”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考核的十二项要素,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科学规划,全面实施,狠抓落实,努力创建安全生产精细化示范矿井。

(八)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检查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安监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全方位、无缝隙。以安全薄弱环节、重要区域、特殊时段、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跟踪复查,并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向公司报告,切实做到整改资金、时限、责任、预案、措施“五落实”。

(九)加快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进度。各矿要严格按照公司铜川矿业发〔2013〕82号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度做好安排,制定规划和保障措施,落实资金,指定专人,专门狠抓此项工作,强力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争取在公司要求时间前完成各个环节的建设任务。

(十)加强安检员日常培训教育。各矿要加强安检人员的业务学习,常态化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和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特别要熟记本矿的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盯面、包片、跑线制度,进一步提高现场安全检查效果。

(十一)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各矿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安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修订完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之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等相关十四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生产环境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改善现场作业环境。及时组织职工健康检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做好安全评价工作。各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作协议》规定,做好煤矿安全技术检测评价、安全评价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安全设备、仪器仪表检测周期、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需要,认真制定检测检验及评价计划,提前向陕西煤矿安全技术中心申请,并按协议规定为检测中心提供必要条件。检测检验结束后,矿井要在检测中心出具的安全技术服务报告上签字确认,并保存好安全技术服务报告及相关资料。

(十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各矿要认真落实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抓好分项安全文化建设,依据《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开展安全文化示范矿井创建工作,符合条件的矿井并应积极申报。积极准备,提前谋划,深入广泛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

三、奖罚办法

(一)二季度末,由公司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实现活动目标和完成以上重点工作任务,并经联评获得前3名的矿井分别奖励3万元,对获得前2名的地面生产辅助单位各奖励2万元。

(二)全公司实现二季度活动目标,对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予以奖励。

(三)未实现活动目标的单位,将进行对等处罚。

(四)奖励资金从公司安全基金中列支。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报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抄送:公司党政有关领导,机关有关部室。 档③

陕煤铜川矿业公司安监部 201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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