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翻看矿发《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奖罚力度和范围均较上年有所提高。其中部分条款体现的联保互保制,简单理解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特别是后者一人犯错,多人受罚,有人说这就是古已有之的“连坐”制度,有悖于现代企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
对于此观点,笔者却不敢赞同。众所周知煤矿井下生产属高危行业,其安全事项关系职工生命。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职工有违规违纪,其本人责任自是难免。按照上述观点,将违章人员按章处理即可,那所属班组成员、单位领导的监督检查之责,上级部门、领导的管理之责,就可以视而不见吗?在工资收入之外安全奖上进行联保奖罚,奖之众人皆喜,如执行处罚时只针对个人,又怎么起到警示全员,抓安全,保安全的作用。
再完备的制度,最终需要人来执行,实行“联保连坐”涉及每名员工的利益,即便是为了自身不被受到牵连,职工与职工,干部与职工,各负其责,相互监管,尽全力规避事故,也是人之常情。要知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即便看似与自身无关,自身利益也会受损,更有甚之饭碗不保,试问谁还会将安全事高高挂起、坐视不理。
所以笔者认为,安全事关职工生命,是煤矿生产企业的“天”字号工程,更何况“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即便“连坐”也无妨,倘若通过这一做法,能够调动起全体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在企业内部形成全员认同的“预防为主、自我约束、有效监督”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又何乐而不为。
编辑:郝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