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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海恩法则对煤矿生产的启示
作者:任俊全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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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工作领域,有个有名的“海恩法则”,它是由德国飞行员帕布斯·海恩对多起航空事故深入分析研究后得出的。海恩法则指出,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在研究分析过程中,海恩认为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每个事故征兆背后,还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要消除一次严重事故,就必须敏锐而及时地发现这些事故征兆和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同时,海恩还指出,要做好事故预防,就必须清楚的认识到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按照海恩法则,我们来分析最近发生在身边的煤矿的各类事故。不难发现,每件事故都是由长期潜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漏洞以及复杂的环境因素引发,每件事故发生之前几乎都有明显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那么,为什么面对潜在的各类隐患、“事故征兆”、“事故苗头”我们却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呢?是我们缺乏安全技术,缺少安全管理制度,还是缺少安全操作规程呢?其实,这些都不是。我们缺的正是海恩法则中所说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如果,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和工作中,能够做到人尽其责,不折不扣的执行好、落实好每项安全制度,那么,煤矿安全生产就能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火墙”,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如果,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我们就能够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

由此可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员工责任缺失、执行力大打折扣的必然结果。要保证安全,就必须首先落实安全责任:要制服事故,就要全力做好安全防范;要做好防范,就必须及时发现、消灭每一处细小的隐患和事故“苗头”,以此,来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编辑:鱼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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